衡阳南岳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衡阳市南岳区设置了公共租赁住房可供部分人员申请使用,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可以自行申请,相关申请条件详细信息见正文。

  衡阳南岳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籍;

  2、 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3、 家庭财产(不含住房)不超过20万元。

  (二) 新就业无房职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籍;

  3、 本人在本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 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 已在城镇范围内就业,且就业满1年以上未满3年;

  5、 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的1.5倍;

  6、 家庭财产(不含住房)不超过20万元。

  (三)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家庭成员在城镇均无自有住房;

  3、 在城镇范围内稳定就业2年以上;

  4、 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的1.5倍。

  【温馨提示】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均不属于相关办法规定家庭无房的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即可获取衡阳市各地区公租房相关信息(申请指南、常见问题解答)。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