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衡阳灵缴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条件、受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材料、提取额度等相关信息。
1.定义
灵活就业人员主动停止住房公积金缴存且已在柜台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或停缴6个月自动封存,自封存之日起满半年且未在当地或异地继续缴存的,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受理条件
(1)缴存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了灵缴封存,自封存之日起已满半年且未在当地或异地继续缴存。
3.受理(办理)渠道
(1)柜台办理:管理部柜台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29 号房地大厦 B 栋
电话:0734-8275555
办公时间:(春夏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秋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各营业网点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网站地址: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雁峰管理部服务大厅: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29 号。
珠晖管理部服务大厅:衡阳市珠晖区湖南路 7 号三楼。
蒸湘管理部服务窗口:衡阳市西二环 13 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C 区 56-65 号。
石鼓管理部服务大厅:衡阳市石鼓区中山北路 197 号龙腾大厦 B 栋 101 室。
远程业务管理部: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29 号,联系电话 0734-8275027
(2)线上办理:“手机公积金”APP
线上办理流程
①缴存人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后,管理机构选择“衡阳市”,可通过刷脸实名、支付宝授权和密码三种方式登录;
②进入“首页”—点击“我要提取”——选择“灵缴封存”——根据提示录入相关资料——提交审批;
③系统自动审批。
4.应提交资料(线上办理无需上传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卡,开户银行可为中、农、工、建、交、邮储、招商、湖南、长沙等银行的Ⅰ类借记卡。
5.提取额度
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
6.提取须知
办理销户后36个月内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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