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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衡阳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条件、受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材料、提取额度等相关信息。

  1.定义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成年子女既有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成年子女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2.受理条件

  (1)缴存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取得《衡阳市区(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验收备案及财政补贴审批表》之日起12个月内

  3.受理(办理)渠道

  柜台办理:管理部柜台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29 号房地大厦 B 栋

  电话:0734-8275555

  办公时间:(春夏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秋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各营业网点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网站地址: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雁峰管理部服务大厅: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29 号。

  珠晖管理部服务大厅:衡阳市珠晖区湖南路 7 号三楼。

  蒸湘管理部服务窗口:衡阳市西二环 13 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C 区 56-65 号。

  石鼓管理部服务大厅:衡阳市石鼓区中山北路 197 号龙腾大厦 B 栋 101 室。

  远程业务管理部: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29 号,联系电话 0734-8275027

  4.应提交资料

  (1)《衡阳市区(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验收备案及财政补贴审批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分户实际出资明细及分摊费用票据;

  (4)提取人身份证(未婚);

  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

  提取人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户口本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未婚);

  产权所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

  产权所有人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户口本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产权所有人与提取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等);

  (5)提取人银行卡,开户银行可为中、农、工、建、交、邮储、招商、湖南、长沙等银行的Ⅰ类借记卡。

  5.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的费用金额,房屋属共有产权的,在提取总额范围内,按产权比例分别提取同比例个人住房公积金。

  6.提取须知

  所有符合条件的缴存人需同时到同一管理部柜台办理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住房公积金】即可获取衡阳最新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服务指南、最新调整政策、五险一金计算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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