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教师资格2025年认定时间+网报入口+认定程序(已更新至第一批次)
导语 衡阳市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即将开始,具体网上报名时间、网报入口及认定程序详见正文。
衡阳市教师资格2025年认定时间+网报入口+认定程序(已更新至第一批次)
衡阳市本级认定实行全程网办,受理审查期间无需现场办理。
认定时间:5月20日9:00-6月23日17:00(第一批次)
网报入口:https://www.jszg.edu.cn
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有关网上填报,请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按照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填报相关内容。
2.佐证材料上传
请申请人将所有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于6月23日前上传至网办材料中(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关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认定机构发布的信息,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咨询其认定方式和认定时间)。
申请人须提交网办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上传要求的所有材料):
(1)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
①衡阳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
②衡阳居民的居住证证明(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
③驻衡高校在读学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驻衡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持在衡阳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请人需将以上五种属地身份材料其中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项。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请将①毕业证书②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三种学历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3)普通话证明材料。
将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成绩证明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4)职务职称证明材料。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将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明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职务职称证明材料”项。
3.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时间:6月24日-7月4日,市本级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7月4日前)的网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本次认定全程网络评审,不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受理审查期间,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6月23日前)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本认定机构不再接受现场认定或指定时间外(6月23日后)的补充材料。
4.证书颁发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市本级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有“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可在网报时自行选择。
建议选择邮寄方式更为高效,衡阳市教育局可以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免费邮寄。选择邮寄人员,可以选择绑定“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小程序,绑定收件人手机号码,查询个人邮递信息。
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时应尽量详细,精确到县市区和街道,请确保联系地址、电话无误!请勿在此期间更换手机号码或设置来电拒接等操作!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无法联系等情况导致收不到证书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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