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判定标准是什么?

导语 衡阳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要求,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详情见正文。

  衡阳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不符合此标准的电动车均为“超标电动车”

  牌照所需办理材料:

  1、一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车主身份证必须与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一致

  3、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

  购车正式增值税发票,发票必须真实有效,购买方名称不能为“个人”,必须为车主姓名或购买单位名称。

  4、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车辆的车辆编号:通常编号都是为15位号码

  车辆信息有超过18项产品信息

  车辆的合格证编码: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编码为17位

  有电动车的产品原图

  有效的产品二维码

  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每辆电动自行车都配备了此证书,证书上有明确标明了产品销售的委托人,制造商,生产企业的名称,产品类型和产品标准。

  交警提醒:

  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注册登记上牌,申请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持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的来历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即可获取衡阳电动车上牌+登记+管理相关办理入口、规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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