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失业金领取标准最新
导语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
➤衡阳失业保险金最新标准:
更新时间:2023年3月22日
1.市本级、南岳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由1242元/月调整为1395元/月;
2.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由1098元/月调整为1395元/月;
➤衡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劳动关系终止原因属非自愿性失业;
3.用人单位已在税务系统办理参保缴费的减员手续;
4.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5.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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