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准生证办理指南
导语 根据《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 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在生育前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详情见正文。
办理条件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生育登记。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我省。
2、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在本省居住1个月以上的。(需办理居住证)
3、夫妻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其中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非婚生育的,可在办理结婚证后进行补登。提倡孕前或者孕早期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材料
需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能够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
有子女残疾或死亡的,还需提交残疾证或死亡证明。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生育登记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方式
有三种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拟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妻持相关证件到受理地现场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2、手机移动端办理。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中查找“生育登记”,点击进入,按提示办理。
3、电脑网页办理。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s://wjw.hunan.gov.cn/),在公共服务栏中查找“生育登记”,点击进入,按提示办理。
办理流程
夫妻现场或网上如实填报《生育登记表》,提交相关资料,受理地核对登记填报信息及相关资料后,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现场申请办理。
1、现场登记机构: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相 关机构,或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
2、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登记机构窗口办理。
3、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审核:比对一致的,予以登记;暂无比对信息的,依承诺登记(需提供承诺书)。
4、经核实,登记对象有未依法生育、提供虚假信息、冒充他人、承诺婚育事项与事实不符等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网上申请
1、手机或电脑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链接
方式1: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hunan.gov.cn/)→生育登记→湖南省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
方式2: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生育登记”→湖南省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
方式3:关注“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微信公众号→热点专题→“生育登记”→湖南省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
2、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审核:比对一致的,予以登记;暂无比对信息的,依承诺登记(需提供承诺书)。
3、形成电子版《湖南省生育登记回执》。
4、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湖南省生育登记回执》。
办理“准生证”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准生证】可获取衡阳准生证网上办理入口、网上办理指南、办理材料、线下办理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