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重残重疾人员农村低保认定条件

导语 衡阳《关于重残重疾人员参照单人户形式纳入农村低保的认定办法》对相关人员的认定条件进行了明确说明。

  衡阳重残重疾人员农村低保认定条件

  (一)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形式纳入农村低保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认定时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对象;

  4、本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单双人电动车、摩托车等除外)、无大型农机具、无高档住房或2套以上住房、无工商注册登记、无公职人员、无企业投资人或出资人、本人没有领取社保金(老人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除外)。

  (二)重疾人员参照单人户形式纳入农村低保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认定时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因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和罕见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对象;

  3、本人在本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含就医购药自付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的;

  4、本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单双人电动车、摩托车等除外)、无大型农机具、无高档住房或2套以上住房、无工商注册登记、无公职人员、无企业投资人或出资人、本人没有领取社保金(老人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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