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
导语 衡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了《衡山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见正文。
衡山县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
1.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另见工作方案)
2. 组考工作(另见《衡山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3. 志愿填报工作
根据省、市要求,全县初中毕业生(含体艺特长生)志愿填报统一安排在6月1日— 6月5日进行,学生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考试网"自主填报志愿与录入信息。学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可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岳云中学,市级示范性高中衡山二中、衡山四中、普通高中南岳区一中、星源高中(民办)五所普高学校中任选一所作为第一志愿,并任选其他学校分别作为第二、三、四、五志愿(见附件2)。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的宣传和指导工作,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志愿填报的有关要求,增强志愿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招生录取工作
(1)严格执行录取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的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的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 C 等(含 C 等)以上,才具备录取高中阶段学校资格。
(2)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县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全市统一步骤,利用全市统一的招生录取平台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投档、分批录取。
(3)严格执行定向生招生制度。根据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按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档案分最低必须在各校录取线50分以内)。(见附件4)。
(4)严格控制加分或优惠项目。
①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
②军人子女加5分录取。
③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加5分录取。
④为推进教育均衡,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凡具有我县八年级、九年级两年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文化成绩可加30分录取(衡山四中初中部、实验中学、星源学校、迪星学校、文定学校初中毕业生除外)。
以上优惠项目①—③项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优惠加分享有①—③项优惠政策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填写《衡山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6),并提供县级及其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所有能享受优惠政策的申请表和有效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在2021年6月5日以前上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审核,过期不予补办。各学校要将县教育局审核确定符合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该生的优惠政策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5)体艺特长生按学生志愿分学校择优录取。特长生必须参加了全县学业水平考试且专业成绩入围,文化成绩高于县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比赛型特长生特指此次县专业测试成绩各专项第一名、参加县运动会专项成绩第一名或市级比赛中前三名选手,录取时文化成绩可适当降低,但名额不得超过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5%。各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录满,所剩余的招生计划转为文化生计划。
(6)录取时间及程序。
①录取时间:7月20日前。
②录取程序:
第一步:录取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第二步:录取各校特长生(各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录满,所剩余的招生计划转为文化生计划)。
第三步:录取岳云中学、衡山二中、衡山四中50%计划到校学生(岳云中学385名,衡山二中330名,衡山四中165名)。
第四步:按学生成绩、志愿、计划录取岳云中学、衡山二中、衡山四中、星源学校、南岳区一中文化生。
(7)全县普通高中学校高一新生报到时间统一定为7月25日。
5. 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021年继续选送优秀初中毕业生读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具备衡山户籍、衡山学籍且有衡阳市生地中考成绩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点设在衡山县职业中专。录取办法见《衡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起点专科层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高中(中职)起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通知》;其中省项目计划以岳云中学文化生最低录取线为入围线,市州项目计划以衡山二中和衡山四中文化生最低录取线平均值为入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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