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分工

导语 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对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分工进行了说明。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分工

  1.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负责统筹、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等录取管理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的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2.录取现场指导监督小组及职责。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3.录取操作小组及职责。录取操作每个组设若干个岗位,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职责如下:

  录取管理组:负责录取资格审核及有关手续的办理;负责招生计划的调整;制定批量投档条件文本;审核批件投档考生资格;审核招生学校提交的录退意见是否合理,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等;负责艺术专业的录检;负责与各市州、招生院校的工作联络等。

  信息技术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场地计算机设备管理;负责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维护;负责网络安全管理;负责招生录取信息管理;负责招生录取数据安全;负责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负责招生录取信息发布;负责网上录取院校技术指导;参与投档条件设置及投档资格的审核等。

  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对监督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招生录取违规行为进行组织调查处理等。

  信访接待组:负责录取现场的信访接待和热线咨询等。

  行政秘书组:负责录取场地的安排,为录取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宣传和舆情监控等工作;负责录取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负责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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