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导语 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对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管理体制进行了说明。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在湘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单个志愿投档的,高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

  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等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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