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导语 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3月23日发布了《衡阳县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衡阳县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全县城乡居民: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战胜新冠疫情,守护一县平安,需要人人尽责。为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建立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共同防控体系,现就我县入(返)衡人员报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跨市跨省出行。主动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减少跨市跨省出行,不要前往有中高风险区域的地市。确需出行的,要提前向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做好旅途个人防护措施。公职人员非必要不离衡,异地联系工作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确需出行的要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不得擅自跨市跨省出行。

  二、来衡返衡主动报备。广大居民要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所有入(返)衡人员均应提前48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入(返)衡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主动扫“场所码”,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抵衡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于提前报备,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应予集中隔离的,隔离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

  三、隐报瞒报严肃追责。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或者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人员,所产生的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个人违法责任。

  四、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入(返)衡要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所有入(返)衡人员要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一定要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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