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返衡风险人群划分标准及健康服务措施
导语 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期调整更新了外省入(返)湘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清单,具体信息见正文。
外省返衡风险人群划分标准及健康服务措施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11日
7天内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区或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
外省入(返)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更新至2022年11月10日)
风险人群
健康监测
核酸检测
有高风险区旅居史
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有中风险区旅居史
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
自我健康监测
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
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
实施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
【衡阳疾控11月9日提醒】
所有外省和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的入(返)衡人员,在抵衡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
近7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衡人员,特别是近7天有邵阳、株洲、长沙、永州、怀化等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衡人员,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单位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采取“隔离和医疗救治费用自负”等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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