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衡阳疾控发布来(返)衡人员健康管理提醒
导语 所有外省或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入(返)衡人员需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
10月23日衡阳疾控发布来(返)衡人员健康管理提醒
当前,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雁城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衡阳疾控提醒:
一、提前报告,不隐瞒。
所有外省或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入(返)衡人员需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近10天以来有西藏自治区全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域,内蒙古自治区全域,甘肃省全域,青海省全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佛山市、东莞市,四川省德阳市、成都市、南充市、广元市、凉山彝族自治州、雅安市、泸州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毕节市、贵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大同市,上海市,天津市,河南省郑州市、濮阳市、平顶山市,重庆市,安徽省阜阳市、合肥市,陕西省西安市、渭南市、商洛市、汉中市,北京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河市、绥化市,辽宁省抚顺市、鞍山市,浙江省台州市、宁波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山东省临沂市,江苏省苏州市、徐州市、泰州市,江西省新余市,湖南省邵阳市、怀化市、长沙市、岳阳市、永州市等地区旅居史人员;近10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衡人员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等场所)报告,主动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采取“隔离和医疗救治费用自负”等约束措施。
二、核酸检测,及时做。
疫情反弹期间,请广大市民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所有来(返)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衡,来(返)衡后实行3天2检,即抵衡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来(返)衡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外省入衡的货车司乘人员需落实提前报备、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落地检等措施,确保“点对点”相对闭环管理。
三、加强防护,少聚集。
广大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履行防疫义务,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室内密闭场所或在户外人群聚集的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扫“场所码”并配合测温等相关措施,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筑牢群防群控严密防线。
四、外出旅行,要慎重。
近期有外出旅行计划的人员,要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并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活动轨迹信息以及中高风险区调整动态。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防疫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及健康码异常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及时主动报告并开展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五、主动免疫,打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手段,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请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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