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纪律
导语 衡阳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招生纪律进行了说明。
2021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纪律
(一)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不得拒绝在初中毕业班班内张贴《2021 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示》。
(二)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替代学生填报志愿;
(三)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四)严禁中职学校向初中学校买生源;
(五)严禁中职学校聘请社会人员进行招生;
(六)严禁各职业学校招收已被其它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七)严禁各职业院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各职业院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直接到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
(八)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组织初中学生到外地旅游、参加夏(冬)令营或打假期工;
(九)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而进行相互诋毁的不正当行为;
(十)严禁职业院校以任何名义在开学前和录取中向学生收取押金或变相发放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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