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
导语 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相关人员,请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业务办理,衡阳离婚财产公证办理说明详见正文。
衡阳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
答: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所需材料(注: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离婚财产约定协议书;
(4)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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