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幼升小公办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是什么?
导语 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详情见正文。
衡阳幼升小公办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衡稳定居住、就业或经商的非衡阳市城区户籍人员。
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序入学,同时尽量减少农村学生不合理的进城就读现象,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择校行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教文体局指定的招生平台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由区教文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家长在学校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② 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
③ 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衡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衡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为严把新生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审核关,严防弄虚作假,招生期间,人社、公安、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住建及社区等部门将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对学生的入学信息,各招生学校必要时还将入户核查。同时,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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