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21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通知

导语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常宁市小微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具体补贴申请事项信息见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常宁市小微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常宁市各小微企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精神,现拟对我市小微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执行)

  二、补贴条件

  招用2019年以后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指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险缴齐)的小微企业。

  本次补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底。

  三、补贴标准

  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社会保险补贴程序

  1、申请准备材料:

  ①企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纸质、电子)

  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申报花名册(纸质、电子)

  ③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的明细账单

  ④劳动合同复印件

  ⑤高校毕业证复印件

  2、审核

  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受理,并初审申报资料。

  3、公示

  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

  4、拨付

  公示无异议,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申请,市财政局据实安排补助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受理时间

  2021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常宁市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服务股 0734—2676893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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