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生育医疗费申请材料

导语 参加了衡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有关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申请材料信息请见正文。

  衡阳生育医疗费申请材料

  1.医疗费用发票;

  2.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

  5.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

  6.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出院小结和疾病诊断书。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妊娠期间转移医保关系,或者产假期间转移医保关系的,由住院分娩出院之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按照本地区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含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获取衡阳市社保查询、缴费资讯(相关入口、各险种办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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