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生3个子女怎么算?

导语 2021年12月3日上午,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生育3个子女”,具体说明信息请见正文。

  衡阳生3个子女怎么算?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那么,再婚夫妻在重组家庭前已生育子女的,如何计算子女数量?双胞胎、多胞胎的情况又如何计算?

  1、依法收养的子女和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即在适用生育政策时,一对夫妻生育的子女数仅按照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依法收养的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都不再计算为现在这一对夫妻的子女数。

  2、对于双胞胎以上的情况,在适用生育政策时,均按照子女的数量而非生育的胎次进行计算。因此,一对双胞胎应该算作2个子女数。

  在2021年5月31日至新《条例》实施前已生育子女,且符合新《条例》规定的,可前往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补办生育服务登记,按新《条例》规定享受奖励生育支持政策。5月30日之前发生的行为,适用于当时的原《条例》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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