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申报通知
导语 常宁市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可以申请补贴。
关于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宁市各参保企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征兵办《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精神,落实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现将我市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以工代训补贴
1、申报条件
我市各中小微企业(以2020年社保费减免划型认定为准)2021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且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
2、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给予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3、申报资料
■ 2021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表(附件1);
■ 中小微企业2021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明细;
■ 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 企业已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可以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名册(附件2);
■ 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对公账号。
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以工代训补贴
1、申报条件
常宁市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
2、补贴标准
按每人500元的培训补贴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3、申报资料
■ 2021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表(附件1);
■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2021年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明细;
■ 企业已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可以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名册(附件2);
■ 企业开户银行账户(复印件)及账号
三、申报程序、时间及地点
1、申报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系统录入、资金复核、公开公示、资金拨付等程序。
■ 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截止2021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 以工代训补贴从常宁市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列支,根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承受能力确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 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须按省厅要求将人员名单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2、申报地点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506室。
【联系我们】
■联系人:
常宁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 陈运晖
■联系电话:
0734—267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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