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衡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详情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贷款对象:

  凡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且本人正常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内,可以申请个人贷款。

  职工在申请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借款人及配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此套住房;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明;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并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 其它证明资料;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需支付占购房价款30%(含30%)以上的首期付款;

6同意按照规定设立抵()押、保证等担保手续;且抵(质)押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以共有房产抵押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亲;

8、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9、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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