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公租房产权如何管理?

导语 衡阳公共租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上注明 "公共租赁住房"字样。详情见正文。

  衡阳公共租赁住房应按投资主体确定房屋权属,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按规定登记入账和编制资产报告。

  政府(含园区)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产权归政府(园区)所有,房屋产权人登记为市住保中心(园区)。

  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共建以及经批准的不同投资主体合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出资份额明晰产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企事业单位投资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有。

  衡阳公共租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上注明 "公共租赁住房"字样,属共有产权的还应注明产权人及投资各方所占产权份额。

  原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上注明"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字样,并注明政府及购买人所占的产权份额。原共有产权廉租住房住户要出让自有产权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有优先回购权。

  点击查看衡阳公租房承租人应交纳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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