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可以分档缴费吗?

导语 衡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值的60%。详情见正文。

  衡阳市不再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分档缴费”政策。原灵活就业统账结合缴费方式不再新增参保人员。

  衡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值的60%。

  衡阳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大病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各项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费用在3个月内(含),按规定补足基本医保费、大病保险费后,从缴费到账之日起恢复享受各项医保待遇,欠缴费用期间医保待遇可追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费用超过3个月,按暂停参保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补足欠缴费用期间基本医保费、大病保险费后可恢复参保,从缴费30日后享受各项医保待遇,欠缴费用期间医保待遇不再追补。

  点击查看衡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和普通职工医保待遇有什么不同?

  点击查看衡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限

  衡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攻略:

  “湘医保”参保登记操作流程如下:

图源:衡阳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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