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二胎产假多少天?

导语 衡阳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二胎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衡阳在职女性职工生育时可享受相应产假,衡阳二胎产假规定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

  拓展信息:

  用人单位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1)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3)有劳动定额的,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

  (4)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前款第(4)项规定的哺乳时间可一次使用,也可分开使用。对距离用人单位较远无法回家哺乳的,经本人申请,产假后的哺乳时间可以折算成一定天数,与产假合并使用或者单独使用。

  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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