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女职工产假有多少天?

导语 衡阳市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含60天奖励产假,终止妊娠也可享受相应产假。详情见正文。

  衡阳在职女性职工生育时刻享受相应产假,具体如下:

  1、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3、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4、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5、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衡阳生育津贴申领指南、查看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