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的申报与管理办理指南
导语 你知道衡阳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的申报怎么办理吗?衡阳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编写了衡阳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的申报与管理办理指南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主办单位:
省医保局综合处和财务审计处
业务办理时间:
每年12月至次年1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至12:00
下午 2:30至5:00(冬季)
3:00至5:00(夏季)
业务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业务办理流程:
1.异地安置人员指在统筹地区以外连续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为方便在当地看病就医而事先在我局进行备案登记。异地安置一经申报,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办理居住地变更。参保单位专管员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网上服务管理系统——异地安置人员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并打印《湖南省直管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报审核表》上报。
2.省医保局综合处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异地安置人员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当面告知。
3. 省医保局综合处将符合要求的异地安置人员予以系统审核。
4. 参保单位专管员每年11月和12月的每周一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网上服务管理系统——异地安置申报模块打印个人帐户取款通知单,并持《湖南省直管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报审核表》、个人帐户银行卡和异地门诊发票到省医保局财务审计处验证盖章后,由个人到建行华兴支行人民路分理处办理取款手续。
业务办理地点:衡阳各区县市的医保经办机构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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