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衡阳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是怎样的?衡阳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材料?本地宝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1、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2、职工本人及配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含)以上;

  4、月租金超过缴存职工家庭月工资收入15%。

  二、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基本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其他证明材料:

  1、支取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证明原件;

  2、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纳税证明)和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已办理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3、租住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由房管部门或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收据);

  4、支取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如支取人无配偶,需提供由支取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缴存职工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由支取人本人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各县市区管理部)柜台办理,经审核准予提取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四、提取额度。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具体提取额度按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房租部分确定。

  计算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租金标准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租赁时间最多按12个月确定。

  五、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次年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

  六、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支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支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七、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审核。提取申请人有义务接受并配合中心的相关调查。对于采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捏造事实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中心责令当事人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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