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看护辅助人员公告

导语 衡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警务辅助人员承担留置对象专职看护工作,具体招聘方案见正文。

  衡阳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看护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衡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警务辅助人员承担留置对象专职看护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勤务辅警71名(其中女辅警2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3日至2004年9月3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日至2004年9月3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精神类疾病,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衡阳市公安局留置支队511室(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弘湘公司院内弘湘写字楼五楼)。

  报名咨询热线:0734-2673669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衡阳市公安局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衡阳警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能、体检、考察、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兵役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蓝底证件照)等个人资料,并填写《衡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报名表、政审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报名岗位1:2的开考比例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参考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法律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两项内容各占笔试成绩的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即为体能测评对象。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3.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超出招聘计划数人员纳入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作为岗位出现空缺时的补录对象,补录对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顺序)进行体检、考察与政审等环节再确定。

  2.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以及吸毒史项目检测,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和毒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与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政审主要审查政审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

  七、公示

  考察与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将在衡阳市公安局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衡阳警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分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其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一)月工资构成(月工资+看护值班补贴+层级工资+工龄工资)

  1.月工资: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衡阳市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暂行实施意见》衡公发[2019]1号文件实施,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2.看护值班补贴:按每值守一班100元计算。

  (二)福利:看护辅警执勤年终综合考评奖。具体按月执行,标准如下:工作1年内,每人200元/月;工作满2年,每人250元/月;工作满3年,每人300元/月;工作满4年,每人350元/月;工作5年以上,每人400元/月。每年12月31日发放在职辅警。

  (三)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

  (四)免费提供食宿。

  (五)每一年免费提供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法定程序辞退)。

  十、工作地点、岗位职责、工作模式

  (一)工作地点: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衡阳市监察留置中心)。

  (二)岗位职责:执行监察留置看护任务。

  (三)工作模式

  1.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照五班五运转模式,每4~6小时一个班;

  2.日常管理模式,实行8小时工作制,参加管理、学习、训练、备勤和上级赋予的任务。

  十一、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2.本方案由衡阳市公安局、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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