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宁市城区小学招生条件(附入学材料)

导语 常宁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 年常宁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及其他年级插班工作方案》,相关招生条件及材料说明见正文。

  2021年常宁市城区小学招生条件(附入学材料)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使用统一的平台组织开展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及办事处中心学 校积极配合,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 在规定的时间内扫二维码(点击获取) 登录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访问“常宁市义务教育新生报名”。该平台只实用于小学一年级的及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其他年级学生转学不能在该平台操作。

  先自主申报学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常宁市中小学招生有 关政策及平台操作说明”) 。各招生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原件及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信息。

  (一) 市城区“两证齐全”或“单证”且年满 6 周岁的儿 童就读小学

  1.“两证齐全”的含义:

  (1) 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范围内。其父 (母) 的房产也在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证明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③证件所有人的 3 个月以上水、电原始发票。

  (2) 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 母) ,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共同居住的(其祖父母或 外祖父母的户口及房产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者),视为符合“两 证齐全”入学条件(所需材料同前) 。

  2. “单证”的含义:

  (1) 户籍在城区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满一年以上(不包括 户 口挂靠在城区非监护人名下或城区适龄儿童独立户 口),未在 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 ①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监护人有 关居住证明。

  (2) 户籍不在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并入住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 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 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③ 房产所有人3个月以上的水、电原始发票(或网交费依据) 。

  根据各校学位情况“两证齐全”者优先。

  (二)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

  证明材料: 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 口簿原件。②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房产证) 。③务工证明(务工 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 街道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营业中的营业执照 或工商税务证)。④在城区缴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⑤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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