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宁市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政策

导语 常宁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常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对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政策进行了说明。

  2021年常宁市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政策

  1.依法依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必须遵守《义务教育法》和国、省、市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在规定区域内依法依规实行招生。

  2.市级统筹。市城区所有民办初中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市教育局使用统一的平台组织开展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

  市城区民办初中报名对象为:具有市城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城区户籍、房产,外地回常小学毕业生及非城区学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常宁市招生录取平台扫二维码(如下图)访问“常宁市义务教育新生报名”,自主报名。

  3.超员派位。城区公、民办学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微机派位工作,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监察、法制、公证、新闻媒体、家长、教师等代表对微机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4.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明珠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实行小学部直升与超员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未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有直升意愿且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且报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符合该校招生条件的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民办初中志愿填报。符合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条件的考生(家长)必须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基础设施、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可自愿选择两所民办学校填报志愿,其中第二志愿为调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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