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入学资格审查(时间+材料)

导语 衡阳市中小学生招考与考试信息网日前公布了《2021年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对市城区2021初中招生入学资格审查事项进行了说明。

  2021年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入学资格审查(时间+材料)

  1.民办初中。6月28日,对民办初中的报名进行审查,核定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毕业学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2.公办初中。7月12日-15日,申报了市城区公办初中且未被市城区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服务区学校现场核证。7月16日-20日,市中招办复审各校核证情况。

  【招生入学材料】

  1、具有市城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学生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且已实际居住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及水电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来的水电费缴纳凭证;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证明)。

  2、具有市城区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市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3、外地回衡(市城区,下同)生及非城区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家长相应携带上述1、2条所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服务地区教育局实地申请学位并进行网上申报。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为严把新生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审核关,严防弄虚作假,招生期间人社、公安、工商、不动产登记、住建及社区等部门将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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