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幼升小招生政策

导语 家长们要注意关注孩子的招生入学政策,按时按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衡阳2021幼升小招生政策请见正文。

  衡阳2021幼升小招生政策

  衡阳教育局尚未发布2021幼升小招生政策,小编将持续关注,保持更新,以下为2020年招生时间节点,可供参考

  2020年教育局发布的《实施意见》中,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调整作了详细解释,主要体现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基本保持稳定,但涉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

  1)审批地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跨市州招生。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州范围内结合实际确定招生区域。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在县域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市州其他县市区招生。

  2)公民同招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3)超员摇号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培训机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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