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阳衡南县公办初中招生招生政策

导语 衡南县教育局公布了《2022年衡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的初中招生政策见正文。

  2022年衡阳衡南县公办初中招生政策

  1.公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中,遵守“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属地管理”原则,若服务学校的学位不能满足“相对就近”原则,由联合学校协调安排。

  2.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城镇务工人员是指在中心城镇稳定居住、就业的非本城区户籍人员。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序入学。在县城中心城区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县城中心城区中小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平台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相对就近免试入读;在其他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相应学校,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相对就近免试入读。凡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各学校不得拒收。家长在学校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城镇务工人员需提供在本招生区域内居住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证》(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县城镇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规定。具有本县户籍,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安排到衡南县特教学校就读。

  4.在衡服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衡阳市军人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衡教通〔2020〕167号)执行。

  5.衡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9〕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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